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激励全市工人阶级和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创新创造、拼搏奉献,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奋力续写阳泉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中再立新功,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今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市辖区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我市辖区内中国籍职工;
阳泉市工人先锋号:授予我市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
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副县级(含)以上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得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称号的,不再推荐。
(二)表彰名额
2023年表彰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150个,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30个,阳泉市工人先锋号5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申报阳泉市五一劳动奖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勇拼搏、创新创造、开拓进取、建功立业,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影响力,一般应获得县级表彰奖励。事迹突出,有特殊贡献且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应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壮大实体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强市战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巩固优势产业发展,补齐发展领域短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推动构建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加快发展物联网、数字经济;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阳泉战略人才力量,培养造就更多技能人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率先转型实现内涵集约发展,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推动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救治危重病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深化能源革命、推动低碳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阳泉,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法治阳泉建设,推动加快完善安全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进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正风肃纪,打赢反腐败斗争,全面建设清廉阳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构建落实“五个坚决”要求长效机制,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打造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三)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
①在推荐的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10%,农民工不低于10%,注重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家政服务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②在推荐的阳泉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③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阳泉市五一劳动奖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20%。④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五小”创新大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⑤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二)积极支持重点产业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评选表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导向作用,积极推荐表彰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支持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重点产业是指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重点发展的产业,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
(三)坚持民主公开推荐
阳泉市五一劳动奖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和阳泉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全称和简要事迹;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职务和简要事迹。
(四)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
①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班子成员需经公安部门审查同意;②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需经公安部门审查同意;③申报市工人先锋号的科室(班组、工段)长需经公安部门审查同意;④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同意;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⑥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需征求当地统战部门、工商联的意见,其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同意。⑧统战人士需征求统战部门审查意见。
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受到行政处罚,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五)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
四、工作进度安排
各县(区)总工会、各市级产业工会(工委)、华阳集团工会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推荐汇总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职代会团组长会)决议、公示及公示照片、公示证明、表彰项目荣誉证书(或决定)、征求意见表、审批表(A3正反打印,一式三份)、500字和3000字事迹等相关材料。
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组织领导
市总工会、市人社局成立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主要负责推荐、评选、表彰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相关业务部门联合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也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推荐评选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比例关、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要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专项推进,不断提高推荐评选工作水平,确保活动顺利推进。